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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1:2015環境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為了既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損害后代人滿足其需求的能力,必須實現環境、社會和經濟三者之間的平衡。通過平衡這“三大支柱”的可持續性,以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隨著法律法規的日趨嚴格,以及因污染、資源的低效使用、廢物管理不當、氣候變化、生態系統退化、生物多樣性減少等給環境造成的壓力不斷增大,社會對可持續發展、透明度和責任的期望值已發生了變化。因此,各組織通過實施環境管理體系,采用系統的方法進行環境管理,以期為“環境支柱”的可持續性做出貢獻。
ISO14001:2015旨在為各組織提供框架,以保護環境,響應變化的環境狀況,同時與社會經濟需求保持平衡。本標準規定了環境管理體系的要求,使組織能夠實現其設定的環境管理體系的預期結果。
5.3 數據分析
5.3.1常用的統計方法見《過程監控和測量管理規定》相關內容。
5.3.2進行數據分析時,應從公司質量管理體系和產品實現過程兩方面進行分析。
5.3.3數據分析應持續進行:
a.產品的監控和測量、過程的監控和測量、供方的質量控制等數據分析每季度一次;
b.顧客反饋抱怨投訴數據分析每季度一次
c.顧客滿意度調查等數據分析每半年一次;
d.質量管理體系的內部審核、外部審核等數據分析每年一次。
5.3.4數據分析結果用于確定:
a.各相關部門質量目標及公司總質量目標的實現情況;
b.質量管理體系的適宜性、有效性等。
5.3.5各相關部門的數據分析及結果應形成書面報告,提交公司管理階層管理評審會議。
5.4各相關部門應根據數據分析及結果,識別質量改進機會并進行策劃實施改進,具體依據《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相關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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