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是由多項業務種類組成的,例如呼叫中心業務、icp(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sp(移動網信息服務業務)等。一般的增值電信業務中的第二類業務都是區分全網和地網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除外),全網即經營范圍是全國31個省級地區,而地網指的是經營范圍為單一省、市或是自治區。申請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中不同的業務項申請材料是不同的,以下只介紹基礎材料。
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
申請辦理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應當向電信管理機構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的書面申請。內容包括:申請經營電信業務的種類、業務覆蓋范圍、公司名稱、公司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信箱地址等。
(二)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三)公司概況。包括:公司基本情況,擬從事增值電信業務的人員、場地和設施等情況。
(四)公司*近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法人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驗資報告及電信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相關會計資料。
(五)公司章程、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的有關情況。
(六)申請經營電信業務的業務發展、實施計劃和技術方案。
(七)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和質量保障的措施。
(八)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九)證明公司信譽的有關材料。
(十)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依法經營電信業務的承諾書。
申請經營的電信業務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須經有關主管部門事先審核同意的,應當提交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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