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商品交易中心現貨交收規則
東北商品交易所盟渠道代理 免費網上開戶,返100%手續費
財富熱線:17326955521 QQ:2880449736
第一條、為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滿足交易商的現貨交收需求,保證東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北商品”)交收業務的正常進行,規范實物商品交收行為,根據東北商品制定的《東北商品交易中心現貨交易規則》,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東北商品交收業務按本細則進行,東北商品交易中心、交易商、交收倉庫應當遵守本細則。
第三條、東北商品上市品種采用指定交收倉庫的交收方式。
     指定交收倉庫是指由東北商品指定的,為交易商提供商品交收及倉儲服務的倉儲企業。
第四條、交易貨物入庫:
(一)入庫申請
1.交易商向倉庫發貨前,應當按要求向東北商品提出《商品入庫申請單》。申請內容包括預入的倉庫名稱、預入庫時間、商品產地、加工廠、品級、重量、批次、件數等,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2.東北商品在與預入的倉庫聯系后,在其額定庫容允許情況下,考慮交易商意愿,在一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批準入庫,并指定入庫時間。交易商須在合理的指定時間內完成入庫,否則需重新辦理入庫申請。
(二)貨物入庫
1.交易商應當在指定時間內向《商品入庫申請單》中確定的倉庫發貨。
2.商品運抵倉庫后,倉庫按東北商品有關規定對所到商品及相關單證進行驗核。
3.商品到庫驗收時,交易商或委托人應當提供商品檢測報告。如交易商在商品入庫時未能提交該商品的檢測報告,且交易商未能到庫監收的,東北商品將委托檢測機構對貨物進行檢測,檢測費用由交易商承擔。
4.交易商按照倉庫要求辦理商品入庫后,倉庫將入庫信息通過電子系統向交易商發送生成倉單信息,交易商與倉庫需分別在紙質的倉單上加蓋在東北商品處預留的印鑒,此倉單即作為貨物入庫的憑證。
第五條、交易商通過交易系統向東北商品提交注冊倉單申請。且將倉單原件交至東北商品,經東北商品核準、注冊后可以轉為《注冊倉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