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橫瀝危險廢物處理回收首選服務
近年來涉及危險廢物的環境違法案件時有發生,國家對危險廢物管理相關工作越來越重視。
2011年,環境保護部出臺了《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并開始每年開展一次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2013年,*高和*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出臺司法解釋,將“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三噸以上的”認定為違反《刑法》的行為。這都體現了國家不斷強化危險廢物監管的導向。
據專家研究估算,當前我國危險廢物產生量約為1億噸/年,而每年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實際的利用處置量僅為1500萬噸左右,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量僅占產生量的15%。那么,其余85%的危險廢物去向如何?據了解,部分危險廢物可能通過非法途徑流失在環境中,也有很多被沒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企業接收、消納。
“我國化工、煉油、采礦、醫藥、金屬制品等行業每年產生的數千萬噸危廢物,按規定須交予有資質的環保企業處理,成本平均五六千元每噸。”業內知情人士透露,“但一些企業不愿承受昂貴的處理成本,就以超低費用將危廢物私下轉交給無資質的企業或個人,后者多通過違法方式處理,譬如偷排、非法傾倒。”
較為普遍的問題是,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普遍存在設施落后、管理人員素質低、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缺乏記錄、無污染物排放監測報告、管理混亂等問題。貯存環節環境風險較大,個別企業危險廢物貯存不符合國家要求,存在危險廢物混放、貯存場所污染防治措施和設施不到位、危險廢物超期貯存等問題。
眾所周知,危險廢物因含有大量的腐蝕化學物,非法傾倒于土地上除對土壤產生腐蝕外,有害物質容易通過土壤滲透到水源區,污染影響大。按照相關要求,危險廢物必須交由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處理處置,否則將按照違法行為處理。不過,規定是規定,具體操作起來并沒有那么容易。對于危廢處理的監管,存在著多項掣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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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應該和相關產生危險廢棄物的企業制定,環境保護條例或者法律法規,讓其認真遵守。
2.政府應該拿出一部分資金,支持企業研發廢棄物的再利用或者處理方法。
3.政府應該規劃出,產生危險廢棄物的企業用地的方案,不能影響水源,環境,離居民區的距離等相關措施。
如何處理工廠危險廢物?這一難題已是現在廣大工廠面臨的環保難題,如果不處理好的話,不僅要面對環保局的處罰,工地項目也不得不停工,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東莞市橫瀝危險廢物處理回收首選服務 ,讓您免除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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