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加強進口飼料、飼料添加劑監督管理,保障動物產品質量安全,根據《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2】 本辦法所稱飼料,是指經工業化加工、制作的供動物食用的產品,包括單一飼料、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濃縮飼料、配合飼料和精料補充料。
【3】所稱飼料添加劑,是指在飼料加工、制作、使用過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質,包括營養性飼料添加劑和一般飼料添加劑。
【4】 境外企業首次向中國出口飼料、飼料添加劑,應當向農業部申請進口登記,取得飼料、飼料添加劑進口登記證;未取得進口登記證的,不得在中國境內銷售、使用。
【5】 境外企業申請進口登記,應當委托中國境內代理機構辦理。
【6】 申請進口登記的飼料、飼料添加劑,應當符合生產地和中國的相關法律法規、技術規范的要求。生產地未批準生產、使用或者禁止生產、使用的飼料、飼料添加劑,不予登記。
【7】 申請飼料、飼料添加劑進口登記,應當向農業部提交真實、完整、規范的申請資料(中英文對照,一式兩份)和樣品。
【進口飼料登記所需資料清單】:
1.《進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申請表格》 下載
2.生產國(地區)批準在本國(地區)允許生產、銷售的證明和在其他國家(地區)的登記資料(須經公證和確認)
3.生產廠家出具給代理人的委托登記授權書
4.產品的原料組成、有效組分及理化性質說明
5.加工工藝流程圖和制造方法的說明
6.質量標準、檢驗方法和三個生產批號的產品樣品及其檢測報告
7.產品的適用范圍、添加量和注意事項的說明
8.標簽、包裝規格、貯存注意事項及保質期的說明
9.對于未獲得生產國(地區)注冊登記或出口國(地區)已批準生產和使用但我國尚未允許使用的產品,在登記時應經專家評審,還需提交以下資料(原件一份,復印件兩份):
①生產國(地區)批準該產品或有效成分作為飼料添加劑使用的官方證明(復印件)
②產品概述
③產品有效組分化學結構的測試報告和動物、植物、微生物的分類鑒定報告
④說明書樣張
⑤產品穩定性試驗報告
⑥產品飼喂試驗報告及推廣應用情況報告
⑦產品安全性評價試驗報告
⑧主要參考文獻資料
【北京通瑞聯有限公司
趙斌先生
Tel:010-64284605
移動 13466338375
QQ 1768380510
E-mail:aqsiqccc@gmail.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