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熱線:13544858888 ,關于打假的法規,壟斷(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紋身享有版權嗎?,摘要: 隨著紋身產業的迅速發展,刺在人體皮膚上的紋身是否受著作權保護呢?【思博支知識產權資訊】隨著紋身產業的迅速發展,刺在人體皮膚上的紋身是否受著作權保護呢?
紋身大家都不陌生,小時候看《水滸》,水泊梁山一百單八條好漢之中有一個名叫史進的,因為身上有九條龍的紋身,所以人送綽號“九紋龍”。
紋身俗稱刺青,是指用有墨的針刺入皮膚底層而在人體皮膚上繪成或刺成永久性的圖案、花紋或文字。
事實上,紋身作為一種古老的部落文化和藝術形式,已經從過去受到普遍排斥的反主流文化,華麗蛻變為人們用以彰顯個性的自我表達方式。
隨著紋身產業的迅速發展,那么刺在人體皮膚上的紋身是否受著作權保護呢?
今年2月,Solid Oak Sketch紋身工作室在曼哈頓聯邦法院提起訴訟,指控視頻游戲制造商Take-Two Interactive軟件公司侵犯了包括詹姆斯(LeBron James)、科比(Kobe Bryant)在內的眾多球星的紋身版權。
Solid Oak紋身工作室在去年從幾位紋身藝術家那里獲得了紋身的版權,而在Take-Two公司開發的《NBA 2K16》游戲宣傳廣告的封面上出現了勒布朗?詹姆斯和科比?布萊恩特的兩處紋身,這些紋身包括位于科比右側手臂上的“蝴蝶皇冠”紋身,以及位于詹姆斯左側手臂上的孩童肖像和阿克倫市區號“330”的圖案。
Solid Oak主張:刺青藝術家的作品是繪畫作品,應當受法律保護。為了支持紋身同樣有版權的說法,Solid Oak列舉了一些在類似的案件中聯邦法院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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