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漢語教師招聘要求及待遇
教師資格:
1. 具有中國國籍,身心健康,年齡26周歲以內,未婚;
2. 品行端正,無犯罪、過失記錄;
3. 熱愛漢語國際推廣工作,有責任感,具有奉獻精神;
4. 有愛心,具備獨立生活能力和責任心,愿意和兒童相處;
5. 駕駛執照(非必須條件,但對申請合適的家庭有很大幫助)
6. 適應性強,能盡快適應工作與生活環境;
7. 普通話發音標準;
8. 具有大學以上學歷、從事對外漢語、中文、外語、教育等專業的在讀學生或畢業2年內學生。
職位申請材料初審要求:
1. 詳細中文簡歷,附證件照片和生活照;
2. 學士學位證復印件;
3. 畢業證復印件;
4. 身份證復印件;
5. 出生證明和無犯罪證明;
6. 自薦信;
7. 護照(初審合格后再辦理也可)。
選拔流程:
1. 書面材料審查;
2. 符合應聘條件者本院進行面試;
3. 招聘學校面試,面試或視頻(如面試地點可以在報名學生的本地進行);
4. 面試合格,簽訂勞工部認可的正規法律合同書;
5. 提交材料,辦理工作簽證;
6. 抵達國外開始交流授課工作。
待遇 :
1. 月工資15000-20000元
2. 語言學校學習;
3. 享受帶薪休假;
4. 免經濟擔保、國外負責醫療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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