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集團公司注冊的流程及條件-----李經理——I34396II377(北京銘大登記代理注冊事務所)
北京集團公司注冊的流程及條件-----李經理——I34396II377(北京銘大登記代理注冊事務所)
北京集團公司注冊的流程及條件-----李經理——I34396II377(北京銘大登記代理注冊事務所)
北京集團公司注冊的流程及條件-----李經理——I34396II377(北京銘大登記代理注冊事務所)
北京集團公司注冊的流程及條件-----李經理——I34396II377(北京銘大登記代理注冊事務所)
北京集團公司注冊的流程及條件-----李經理——I34396II377(北京銘大登記代理注冊事務所)
公司名稱:銘大登記注冊代理事務所
李經理——I34396II377
公司詳址:北京市海淀區馬甸東路19號金澳國際公寓1228室。
一、集團公司的成立條件
1、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并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注冊資金1000萬);母公司必須實際控股子公司,占子公司51%以上的股份;
2、母公司(核心企業)和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3、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應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業可以作為核心企業組建企業集團,但注冊資金應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4、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二、登記管轄:北京市企業集團登記統一由北京市工商局負責。
三、企業集團名稱的構成和有關要求
企業集團名稱的構成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集團”四部分依次組成。
四、企業集團及其成員名稱的有關要求
1、名稱不冠以行政區劃的,應按規定程序經國家工商總局核準;
2、企業集團的名稱可以有簡稱;
3、母公司(核心企業)可以在企業名稱中使用集團”或者(集團)”字樣;
4、子公司(集團的成員企業)可以冠以集團名稱或簡稱。
5、參股公司經集團管理機構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稱中冠以企業集團名稱或者簡稱。
如若看完覺得靠譜,敬請電聯:I34396II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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