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01068603771
基坑支護結構監測 基坑支護施工過程中,相關的各部門之間應該進行協調配合,積極的確保基坑施工工作能夠順利的開展以及完成。針對基坑支護結構進行專業的檢測,聘請專業的結構監測團隊以及技術人員針對基坑支護機構的設計及施工工作進行監測,才能夠確保基坑支護結構的施工質量。深基坑主要監測項目為坡頂、周邊建筑物及道路垂直位移,支護結構、周邊建筑的水平位移,周邊建筑的傾斜,地下水位變化,深層水平位移,圍護樁內力,冠梁內力,支撐梁內力,周圍已有管線的變形、周邊建筑裂縫、地表裂縫。監測范圍為2~3倍基坑深度范圍內。基坑開挖前應先對周邊已有建(構)筑物進行普查留底。本基坑設計在基坑及周邊道路、海堤及重要建(構)筑物設置126個沉降監測點,28個水平位移監測點,14個深層水平位移監測點,30個圍護樁主筋應力監測點,168個梁的應力監測點,基坑開挖施工過程中應按相關規范要求及設計說明中所要求的監測項目及監測數理,對支護結構進行監測。 五、基坑開挖、支護過程中注意事項 深基坑邊坡支護設計方案審核通過之后,在進行基坑的開挖以及支護施工的過程中,必須嚴格的遵守施工環節中的相關注意事項,嚴把質量關,確保施工工作不會因為疏忽大意出現安全質量隱患,影響整個深基坑開挖、支護施工工作的開展,其注意事項有以下幾點: 5.1圍護樁宜采用隔樁(大于4倍直徑)施工,并應在灌注混凝土24h后進行鄰樁成孔施工。冠梁施工時,樁頂應鑿至新鮮砼面,出露鋼筋應平直,并保證設計要求的出露長度,保證樁與冠梁連接牢固,不得造成連接處產生薄弱面。二序樁為支護樁,后施工,咬合樁跳打間隔4~6根樁,強度達到50%~70%返過來打相鄰的咬合樁,待相鄰的咬合樁強度相對平衡后再進行支護樁的施工。素混凝土咬合樁內的混凝土添加緩凝劑,用量為0.3%~0.5%,具體用量根據試驗確定。 5.3支撐體系施工必須嚴格遵守先支撐后開挖的原則,素混凝土咬合樁、支護樁、支撐樁和二重管高壓旋噴樁施工完畢后,土方開挖至冠梁頂標高處,開槽設置冠梁層內支撐體系及養護到設計強度;支護樁、支撐樁、素砼樁和二重管高壓旋噴樁養護到設計強度后,土方繼續分層開挖到基坑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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