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壽山石文化藝術品產權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州壽山石文交所)福州壽山石文交所是全國首家以“立足一帶一路、弘揚八閩文化”為經營理念的大型文化交易平臺,經福州市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由國務院部際聯席委員會審批通過。是依托八閩文化資源,集壽山石雕、大紅袍、脫胎漆器、漆線雕、牛角、紅木、茶葉在內的文化產業與金融相結合,開設現貨交易和文化產業信息發布為一體的專業化綜合性服務平臺。
福州壽山石文交所依托日月同輝集團的人才、技術、服務、市場戰略等多重優勢,嚴格按照國務院關于現貨交易場所管理規定,在全國交易平臺內率先提出“陽光平臺、陽光業務、陽光交易”的三陽光經營策略:一、陽光平臺:福州文交所是經福州市人民政府批準成立,具備國家權威部門——國務院部際聯系委員會審批通過的批復資質;二、陽光業務:福州壽山石文交所采用合法合規的競價模式和現貨掛牌交易模式公開業務操作模式,使交易所業務操作方式經得起市場的驗證和推敲;三、陽光交易:邀請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政府機構或軟件系統商對交易后臺數據進行全盤托管,將實際操作業務與后臺數據進行分離,相互驗證和監管,實現為投資者放心投資、為交易所透明經營的雙保險,真正落實公正、透明的陽光交易模式。
福州壽山石文交所在全國交易平臺內,還率先獨立成立從外部聘請精通專業法律事務、媒體及了解行業法律法規的專家,并邀請政府監管部門共同參與的交易平臺法律服務機構,針對會員單位法律維權及客戶投訴等法律問題進行專項處理。從客觀、公正、公平的角度解決對交易中存在的非法操作和維權難的問題。從客觀上改善目前交易所存在社會普遍質疑的現狀。
福州壽山石文交所出臺的兩個”率先”,通過與銀行、媒體和政府金融監管等機構合作,實現對正常交易市場進行合規監管,對投資資金進行安全保護;對市場中擁有渠道價值和市場份額的機構進行輔導,將下游與上游產業結合,利用文交所的職能,協助企業實現發展的目的,利用金融資源與文化市場有效鏈接,透過文交所集成化的運營體系,完善制度建立,防患風險,推動文化產品交易、創意成果轉化,致力于打造“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具有福建文化特色的交易平臺,盤活福建文化資源,探索建立文化產業和金融服務相結合的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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