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武定門明城墻附近,2008年就矗立起了一座觀光電梯,但建成之后由于沒有審批手續(xù),被文物部門叫停了,實際上并未使用。奇怪的是,這樣一座無合法身份且被明確要求拆除的電梯,一晃8年過去了,不用也不拆。
八年了,建好的違建城墻電梯既不使用,也不拆除,就這樣無休止地長期存在下去。不禁要問,這樣的爛尾工程該不該問責,難道就沒有一個解決的方案,真的要讓這一違建電梯也拖成“文物”。
當年這一觀光電梯是由秦淮區(qū)政府投資建設的,建設之初就遭到了質疑。因為違反了文物法以及南京明城墻保護法規(guī)的兩側15米保護范圍的相關規(guī)定,然而,由于“權大于法”,折了又建了,但一直被閑置在那里至今成了擺設。花巨資在明城墻建觀光電梯,這樣一個明知違法的決定,居然出自于區(qū)一級政府,讓人不可思議。做出這樣決策時,是否征求過市民的意見,開過聽證會。顯然沒有,這樣“拍腦袋”的“長官意志”,既破壞了歷史文物,又浪費了市民的公帑,讓巨資打了水飄。如此的荒唐決策應該必須予以追責,不能因為城墻電梯目前已經移交給城墻管理部門,不屬他們管轄范圍了,而不了了之。
再者,成立南京市城墻保護管理中心其目的和宗旨,就是為了一改過去“九龍治水”,“鐵路警察各管一段”的亂象,統(tǒng)一管理和加強保護好明城墻。但是對于城墻違法電梯所釆取的所謂類似封存的措施,顯然也是不合時宜的。既然是違建,不管是“官違”還是“私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應該堅持予以折除,所造成的損失和費用,必須堅持“誰建誰負責”的原則,由違建者去買單。相關部門遇到問題應該著眼盡快解決,而不是繞著走,更不能或擊鼓傳花、扔燙手山芋。需要的是守土有責,敢于擔當。保護好老祖宗留下的遺產,不要讓它們毀在我們的手里。 文章來源:網絡;更多觀光電梯詳情:jiayongdianti.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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