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常規一般貿易進口食品包括有:
1、 飲料類: 果汁、營養飲料、功能飲料、茶飲料、保健功能飲料(非醫藥用)、咖啡等;
2、 酒類: 紅酒、葡萄酒、伏特加、啤酒等;
3、 干食類: 餅干、薯條、干果制品(如芒果干,番薯干,山楂干、杏仁干、核桃干、龍眼干、無花果、開心果等)、休閑食品;
4、 水醬類: 番茄醬、辣椒醬、魚子醬、肉醬、水果醬、醬油、鮑魚罐頭等;
5、 其他類: 橄欖油、可可豆、咖啡豆、雞精、雞粉、食品原料、食品母液、奶粉等;
食品進口代理流程
1、 食品中文標簽審核 (貨物到港前辦理)
2、 備貨 (貴司安排)
3、 準備單證 (貴司安排)
4、 發貨到港 (貴司安排或者我司安排)
5、 換單 (我司操作)(一個工作日)
6、 貼標簽 (商檢局代貼,轉保稅區貼)
7、 報檢 (商檢部門操作)(1-2工作日)
8、 報關 (審價、查貨)(海關部門操作)(1-2工作日)
9、 交稅 (1-2工作日)
10、 貨物放行 (與交稅同天)海邦專業清關----通關資訊
--------海關查驗時,貨物收、發貨人應承擔哪些義務?
收發貨人的主要義務是:
1、海關查驗貨物時,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到場,并按照海關的要求負責搬移貨物、開拆和重封貨物的包裝等。
2、海關查驗貨物時,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在場陪同,并按海關要求提供查驗貨物所需的單證,回答海關提出的問題。
3、海關檢查進出境運輸工具(包括承運海關監管貨物的境內運輸工具)時,運輸工具負責人或有關責任人應當到場,并根據海關的要求開啟艙室、房間、車門,有走私嫌疑的,并應當開拆可能藏匿走私貨物、物品的部位,搬移貨物、物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