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熱粘貼法施工。
采用熱粘法鋪貼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需符合以下規定:
⒈融化熱熔型改性瀝青膠時,應采用專用的工具加熱,但溫度不能高于200℃,也不能發低于180℃。
⒉ 粘貼卷材的熱熔改性瀝青的厚度宜在1—1.5mm。
⒊ 鋪貼卷材時,應隨刮涂改性瀝青膠隨滾鋪卷材,展平壓實。
二.熱熔法施工。
熱熔法鋪貼采用火焰法加熱器融化防水卷材底層的熱熔膠進行粘貼。熱熔卷材時一種在工廠生產過程中底面就圖有一次軟化較高的改性瀝青熱熔膠的防水卷材。此施工方法常用于SBS、APP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等與基層的粘接施工。
1. 熱熔法施工的基本要求及規定
⑴火焰加熱器的噴嘴離卷材的距離要適中,幅寬內加熱要均勻,以卷材表面熔融至光亮黑色為宜,不得過分加熱卷材,厚度小于3nmm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不宜采用熱熔。
⑵卷材表面熱熔后立即滾鋪卷材,滾鋪時應及時將卷材內的空氣排出,使之平展粘接牢固。
⑶搭接縫部位溢出的熱熔瀝青為度,溢出的改性瀝青寬度2mm左右并均勻順直為宜。當接縫處的卷材有鋁箔或礦物粒(片)料時,應清理干凈后再進行熱熔和接縫。
⑷鋪貼的卷材應平展順直,搭接尺寸準確,不得扭曲。
⑸采用條粘法時,每幅卷材與基層的粘接面不得少于兩條,每條寬度不應小于150mm。
2. 熱熔法的操作工藝
熱熔法操作工藝可分為滾鋪法和展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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