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有什么區別?
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有什么區別?
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是對增值稅納稅人的一個劃分,首先從事商品批發、零售的企業,年銷售額達到80萬元以上,其他企業包括加工制造企業年銷售額達到50萬元以上就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4年1月1日起,境內的運輸企業全行業是行營業稅改增值稅,凡是空運、水運、陸路運輸(包括公路、鐵路、管道)企業,年銷售額達到500萬元以上都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上是硬件的規定。而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主要區別:
1、一般納稅人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就是對企業的增值額納稅。如商品流通企業,購進貨物計算進項稅額,銷售貨物計算銷項稅額,如購進價款30000元,則進項稅額=30000*17%=5100元;銷售貨物價款50000元,則銷項稅額=50000*17%=8500元。應交增值稅=8500-5100=3400元。而小規模納稅人采用征收率為3%和6%簡易征收方法。如小規模納稅人銷售額為50000元,應交增值稅=50000/1.03*3%=1456.31元。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貨人憑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計算抵扣進項稅額。而小規模納稅人不能開增值稅磚發票,如果一般納稅人購買小規模納稅人的貨物,因為沒有增值稅專用發票,所以不能抵扣進項稅額,這樣小規模納稅人貨物銷售造成很大困難。
3、一般納稅人購買生產用的機器設備可以憑增值稅專用發票計算抵扣進項稅額,而小規模納稅人享受不著這個優惠政策;還有一般納稅人發生的運輸費用也可以憑增值稅專用發票計算抵扣進項稅額,而小規模納稅人則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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