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鶴管|裝卸鶴管圖片加文字說明
液氨鶴管槽車必須符合《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的規定
1.罐車的顏色必須符合國家色標要求,并且安裝靜電接地裝置和阻火設備。
2.液氨鶴管儲罐上應裝設壓力表、安全閥和液面計等,且靈敏好用。
3.且罐內氨氣余壓應≥0.3Mpa。
4.新購置的液氨鶴管罐車或者檢修后的液氨鶴管罐車及氮氣余壓0.3MPa的貯槽,則必須用氮氣置換,并經分析合格,氧含量1%。
充裝鶴管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必須兩人進行操作。車輛駕駛員、押運員持證堅守指定崗位。對新投用的充裝設備,相關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必須到現場指導,其他人員必須遠離充裝點。
液氨鶴管裝卸安全:
液氨鶴管裝卸時,應對鶴管(充裝臂)、密封件,快速切斷閥門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泄漏。槽車充裝推廣使用萬向充裝管道系統,禁止使用軟管充裝。
現場裝卸作業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嚴格執行裝卸安全操作規程。開關閥門應緩慢進行。
汽車槽車和槽船在裝卸液氨鶴管時,必須規范接地。裝卸工作完畢后,應靜置10分鐘方可拆除靜電接地線。
液氨鶴管汽車、火車或輪船裝卸過程中,駕駛員、押運員等相關人員必須在現場,堅守崗位。
裝卸中隨時檢查罐槽外觀有無鼓包、泄漏、壓力、溫度急劇變化及其它異,F象。
安全管理與防護 安全管理
液氨鶴管存儲、裝卸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明確各崗位人員的職責。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
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前,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制定試生產(使用)方案,辦理相關手續。操作人員經崗前培訓合格,方可參加操作。工程項目驗收時,應同時驗收安全設施。
涉及液氨鶴管存儲、裝卸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應依法申請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在取得行政許可后不得降低法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液氨鶴管儲存和裝卸場所的儲罐、壓力管道、電氣設施和防雷、防靜電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范的要求,并定期檢查及監測。
在液氨鶴管存儲和裝卸場所必須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注明危險化學品主要品種的特性、危害防治、處置措施、等。
液氨鶴管儲存、裝卸單位的從業人員應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加強日常安全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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