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傘是我國首創,據傳是魯班的妻子云氏發明的。《孔子家語》中說:“孔子之郯,遭程子于途,傾蓋而語。”這里的“蓋”就是指“傘”
《史記·五帝紀》記有與傘同類的雨具,可見傘在我國已有四千多年歷史了。稱傘為“華蓋”,唐朝李延壽寫的《南史》和《北史》才正式為傘定名。古時的傘,是達官顯貴的裝飾品和士大夫權勢的象征物,帝王將相出巡時,長柄扇、“萬民傘”左簇右擁,乘坐的車輿上張著傘,表示“蔭庇百姓”。官位、職務不同,“羅傘”的大小、都嚴格區分,這一慣例一直傳到明朝。紙傘是漢朝以后出 現的,唐朝時傳入日本,16世紀才傳入歐洲。意大利藝術大師達·芬奇受傘的啟發,設計了一個降落傘。18世紀發明的傘齒輪,也是仿照傘的截面形狀設計的。
1957年,北京師范大學老焱若教授從人體肘關節能曲能伸受到啟發,想到若能根據這個原理,制造一種像人的肘關節一樣伸曲靈活的折疊傘,人們攜帶起來就方便多了,于是,他對現行傘進行改進,設計出了圖紙,并親手制定出加工工藝及模具設計,由該廠承制并銷售。折疊傘因其攜帶方便而深受廣大群眾歡迎,沒過多久,便在全國各地流行開來。
隨著時代的發展,傘已經不再是簡單的擋風遮雨的日常生活用品,它被聰明的商家用來作為企業宣傳的巧妙工具,大的可以做成廣告太陽傘,小的可以做成廣告雨傘。
選擇廣告傘的理由:
廣告傘是一種現代新穎廣告的載體,具有流動性大、色彩鮮艷和良好的視覺效果,其圖案設計不受限制、結構可任意選擇以及美觀耐用、質優價惠等多種優點。 作為企業廣告宣傳的一種重要形式,廣告傘具有其它形式廣告不可比擬的優勢:
實際用途廣:廣告傘具有陰天遮風,雨天避雨,晴天遮陽的功能,是男女老少不可少的一種日常生活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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