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一般納稅人*新要求
(北京中企開元登記注冊代理事務所:53355921)
一、申請一般納稅人的認定要求
(一)一般納稅人辦理條件
1.納稅人從事貨物生產、批發、零售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
2. 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以及新開業的納稅人,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注:小型商貿批發企業新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實行期限為3個月的納稅輔導期管理)。
(二)按規定申請一般納稅人應當攜帶和提交的材料目錄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一式三份)
2.《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
3.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員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4.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明(即財政部門頒發的從業資格證書)或者與中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賬協議及其復印件;
5.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協議,或者其他可使用場地證明及其復印件;
6.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材料:
(三)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實際辦理用時1周左右)
二、申請不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一)辦理條件
增值稅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下列納稅人,可申請辦理不認定一般納稅人資格:(1)個體工商戶以外的其他個人;(2)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非企業性單位;(3)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
(二)按規定應當攜帶和提交的材料目錄
1.《不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一式三份);
2.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材料,如屬非企業性單位的,提供非企業性單位證明材料。
(三)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
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級別調整—退出納稅輔導期(轉正)
(一)辦理條件
(二)按規定應當攜帶和提交的材料目錄
1、納稅人書面申請;
2、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三)辦理時限:10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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