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商標注冊轉讓,就是是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按照法定的程序,將商標的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一種行為.
申請商標轉讓須使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公布的統一格式的申請書.該申請書可以到商標局注冊大廳索取.也可在網上下載.委托商標代理組織辦理的,則由代理組織提供.
申請人可以委托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可的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也可以到國家商標局商標注冊大廳直接辦理.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組織共有近800家,分布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轉讓時間:
1、商標局自收到轉讓申請后十五日內發出《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 .
2、《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標注的日期為轉讓注冊的生效日期
3、自確立申請日起三到四個月可以收到轉讓《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該證明需跟原《商標注冊證》一并使用.
1、商標轉讓流程[2] 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
2、商標轉讓所需文件:
轉讓流程:
A、《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
B、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C、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D、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E、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3、商標轉讓時間:大約需要6-10個月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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