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發起公司條件; 
《一》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簡稱外國投資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以及外商獨資的形式設立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開展經營活動。 
《二》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外國投資者的總資產不得低于500萬美元。 
新設融資租賃公司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美元.; 
《二》設立中外合資公司的,境外股東持有的股份應不低于公司注冊資本的25%; 
《三》應具備相應的專業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資質和不少于3年;的從業經驗; 
《四》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 
經營范圍; 
(一)融資租賃業務; 
(二)租賃業務; 
(三)向國內外購買租賃財產; 
(四)租賃財產的殘值處理及維修; 
(五)租賃交易咨詢和擔保; 
(六)經審批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設立發起公司條件; 
《一》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簡稱外國投資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以及外商獨資的形式設立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開展經營活動。 
《二》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外國投資者的總資產不得低于500萬美元。 
聯系人段經理:I3I-4694-4756
聯系人段經理:I3I-4694-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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