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進口清關所需:
1、原標簽樣張和翻譯件及其電子文檔(如產品抵達入境口岸時,已加施中文標簽且不帶有外文標簽的,可免于此項要求),如原文標簽上未完整標注產品配料成分和食品添加劑通用名稱的,需另行提供中英文對照的完整配料表。
2、中文標簽紙質樣張及說明信息(標簽的說明信息中應該包括:生產商名稱、商品品牌中文名稱、與實物的對應比例等內容);
3、中文標簽電子樣張(用于上傳標簽系統的標簽電子樣張要求:格式必須是bmp、gif、 jpg、或 jpeg格式;文件大小須小于500K;注明與實物的對應比例;應確保圖片中文字信息能夠被清晰辨識),如果屬于在原標簽上加貼中文標簽的形式的,還需在電子樣張中清楚標注原文標簽上加貼位置的;單一報檢批包括5個以上產品品種的,要求使用“標簽管理系統輔助錄入工具”將需備案的產品信息和標簽信息按報檢批生成中文標簽數據文件。
4、中文標簽中所列進口商、經銷商或代理商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5、當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中特別強調某一內容,如獲獎、獲證、法定產區、地理標識、有機食品等內容時,應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及翻譯件;
6、標注營養成分含量的,應提供符合性證明資料及其電子文檔,證明資料以產品中營養成分的全項目檢測報告為主(如為外文原件請隨附中文翻譯件),國家質檢總局有相關規定的,即按規定執行。
7、 按照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部門規定須辦理保健食品(包括營養素補充劑)審批、新資源食品審批、益生菌的審批,以及進口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審批的,應提供有關審批證明;
8、應當隨附的其他證書或者證明文件。
進出口食品標簽申請需要資料:
1出口企業衛生許可證,
2產品生產商或經銷商營業執照,
3該產品在生產國(地區)的官方允許銷售的證明或原產地證明,
4商標授權使用書或授權加工書,
5標簽所標注內容的說明材料,
6食品標簽的樣張5套,難以提供樣張的,可提供有效照片,或者掃描打印樣張,
7如產品的配料未“純天然”等,或產品為“高……””低……”,或涉及年份、酒齡、榮譽證明等特征性指標的提供原產地有限說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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