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顧問:189 2379 4305 田經理
保險經紀公司的業務模式
一、客戶基本情況調查
1、了解客戶的基本情況,包括客戶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所屬行業等。了解客戶的保險需求,包括:保險標的的基本情況、所屬行業風險狀況、投保期間、在保狀況等。
2、根據客戶的基本情況,對其面臨的風險進行初步分析,并對風險加以區分,確定保險需求,向客戶提交保險建議書。
二、 委托授權
1、接受客戶正式委托前,向客戶如實告知業務范圍、權利義務、工作流程、解釋保險經紀工作的服務內容、自身資質、經紀費收取方式等事項。
2、取得客戶的授權委托書、與客戶簽訂保險經紀服務協議書,明確保險經紀服務的標的、服務范圍、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內容。委托書或協議書中明確客戶有義務根據保險經紀工作的需要全面、真實的提供相關資料。
三、擬定投保方案
四、詢價及報價分析
五、辦理投保手續
六、保險期內日常服務
七、協助索賠
1、在接到客戶出險報案后,盡快與承保公司取得聯絡,同時建議客戶及時采取施救措施控制損失。必要時派遣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幫助客戶做好索賠的準備工作,協助客戶填寫出險通知書、索賠報告,及時送交保險公司。
2、與承保公司、保險公估方(如有保險公估機構參與的話)保持溝通,協助客戶解決索賠的疑難問題,爭取得到公正、合理、及時的賠償。 八、續保安排
于保單到期日45天前,向客戶提交上一保險周期保單執行及理賠情況的總結報告,根據客戶的續保要求,擬訂續保方案,在取得客戶的續保確認后,向承保公司發出續保出單通知,督促承保公司及時出具續保單,核對無誤后送交客戶,同時,告知客戶及時履行交費義務。
開展全國范圍經營的保險經紀公司注冊條件:
(一)公司注冊設立條件:
注冊資金5000萬,需要實收到位;
有持《資格證書》的保險代理從業人員;
有符合中國保監會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的高級管理人員;
(二)高管要求:
1、具有經濟、金融、保險、法律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從事保險經紀或相關工作三年以上;
2、具有非經濟、金融、保險、法律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從事保險或相關工作五年以上。
從事保險代理或相關工作10年以上的,其學歷要求可適當放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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