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嘉諾特檢測代辦:多聯式空調(熱泵)機組能效檢測,水(地)源熱泵機組能源效率標識檢測,歡迎來電詳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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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總則
1.1 本規則依據《能源效率標識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質
檢總局第 17 號令,以下簡稱《辦法》)制定。
1.2 本規則適用于以電動機械壓縮式系統并以水為冷(熱)源的戶用、
工商業用和類似用途的水(地)源熱泵機組能源效率標識(以下簡稱標
識)的使用、備案和公告。
不適用于單冷型和單熱型水(地)源熱泵機組。
2 標識的樣式和規格
2.1 標識為藍白背景的彩色標識,長度為 109 mm,寬度為 66 mm。
2.2 標識名稱為:中國能效標識(英文名稱為 CHINA ENERGY LABEL),
包括以下內容:
(1)生產者名稱(或簡稱);
(2)產品規格型號;
(3)能效等級;
(4)全年綜合性能系數(W/W);
(5)名義制冷量(kW 或 W);
(6)名義制冷消耗功率(kW 或 W);
(7)名義制熱量(kW 或 W);
(8)名義制熱消耗功率(kW 或 W);
(9)依據的能源效率國家標準編號。
2.3 標識的具體樣式和規格見附件 1。
3 能源效率檢測
3.1 全年綜合性能系數、制冷量、制冷消耗功率、制熱量和制熱消耗
功率的檢測方法應依據 GB/T 19409 的現行有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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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檢測報告的格式見附件 2-《水(地)源熱泵機組能源效率檢測報
告》(以下簡稱檢測報告)。
3.3 生產者或進口商可利用自身的檢測資源,也可委托經中國合格評
定國家認可委員會認可的實驗室對產品進行檢測。
出具能源效率檢測報告的實驗室(檢測資源)應提交檢測能力備
案材料,材料應包括人員能力、設備能力和檢測管理規范等內容。
授權機構可對未經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認可的檢測資源
的能力進行核驗。
4 標識信息的標注
4.1 生產者是指對產品質量負有法律責任的產品品牌所有者或使用
者。
4.2 產品規格型號應與銘牌上的標注相一致。
4.3 能效等級、全年綜合性能系數、名義制冷量、名義制冷消耗功率、
名義制熱量和名義制熱消耗功率應依據 GB 30721 的現行有效版本和檢
測報告確定。能源效率標識標注的全年綜合性能系數應不超出相應能
效等級的取值范圍。
4.4 依據國家標準為 GB 30721 的現行有效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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