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銀發[1998]588號 人民銀行公安部《金融機構營業場所、金庫安全防護暫行規定》“金融機構的營業場所、柜臺通勤應安裝具有聯動互鎖裝置的兩道門。”的規定, 為滿足金融系統的防范要求,防尾隨聯動門嚴格按照GA576-2005《防尾隨聯動互鎖安全門通用技術條件》生產,并通過公安部安全與警用電子產品質量檢測中心檢測。防尾隨聯動互鎖安全門有:帶防彈玻璃窺視窗的鋼質外門和內門、門框封閉箱體、防盜門專用鉸鏈、聯動門專用控制器、刷卡機、聯動門專用電動鎖、多芯控制電纜等組成。
防尾隨聯動互鎖安全門具有下列特性:
1.聯動互鎖功能
正常使用時,聯動門內外門不能同時開啟形成通道。即防尾隨聯動互鎖安全門的內門和外門開啟任意一道時,另一道門處在鎖死狀態,只有把門關好后,另一門才能開啟, 保證開啟瞬時的隔斷作用。
2.雙門隔斷功能。即兩層門之間只容許容納一個人的空間,保證在開啟全過程中的隔斷作用。
3.內門內部自動開啟功能
在外門鎖閉的狀態下,聯動門內門可由門內控制系統電動裝置控制開啟。可以保證在外來人員經營業廳內部人員許可的情況下內部人員操作控制系統放行。
4.門狀態提示功能
當聯動門的內門或外門任意一道處于未鎖閉狀態超過10秒時,聯動門應發出關門的提示音響。
5.自鎖功能
聯動門的專用鎖受到外力沖擊損壞后,聯動門應處于鎖閉狀態。
6.內外門同時開啟功能
聯動門應具有內、外門同時開啟形成通道的功能。即在應急狀態(發生火災等自然災害時逃生、搬運大宗物品)時,在營業室內通過控制按扭可實現雙門同時開啟形成通道。
7.緊急鎖閉功能
聯動門應具有緊急鎖閉功能(當歹徒進入兩道門內無法脫身而束手就擒),內、外門緊急鎖閉后經控制裝置復位方可解除鎖閉狀態。
8.斷電時具有手動鑰匙開門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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