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通訊委員會(FCC)負責授權和管理除聯邦政府使用之外的射頻傳輸裝置和設備。因為這個原因,在國家環境法案的指導下,FCC也對它所批準的裝置和設備對環境是否有害影響而負有責任,其中必須被評估的環境因素是人體暴露于FCC所管轄的發射器產生的射頻EMF。1996年8月1日,FCC采納了新的評估射頻場暴露的規范。在此之前,FCC依賴于美國國家標準組織達到此目的。*大允許暴露的新采納的規范建立在ANSI的1992年修改標準之上(ANSI/IEEE C95.1-1992)。1992年這個標準是由IEEE的一個委員會制定的,此規范的建立也采納了國家放射保護和測量咨詢機構在1986年推薦的暴露標準。FCC采納了關于電和磁場,功率密度和時間平均值的NCRP標準。除了功率密度限超過1500MHz,以及某些磁場低頻限和時間平均值段外,NCRP限和ANSI/IEEE C95.1-1992包括的標準是一致的。MPE限覆蓋的頻寬是300KHz到100GHz。包括兩個暴露等級,一個是“職業/對照”暴露,另一個更嚴格的等級是“普通人口/非對照”暴露。對局限性(部分身體)吸收的限制被采納,以應用于便攜式和移動裝置的暴露,譬如手持蜂窩電話。這些*近的限制按照比吸收率概念予以表達,并建立在1992年ANSI/IEEE和NCRP建議基礎上。FCC 行動通常獲得美國負責保護公共健康機構的支持,包括美國環境保護局,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國家職業安全和健康組織和職業安全和健康管理局,這些機構的參與將給FCC 規范及其應用和完善提供細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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