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心理學角度講品牌就是活在消費者頭腦中的識別符號即在人們頭腦中留下的深刻的品牌形象。形象地說,品牌如人,能打動消費者的品牌,一定是有情感、有文化(價值)、有魅力的品牌。品牌要贏得消費者的認同和認可,一定要打到他們心靈的深處,引發深刻共鳴。簡言之,品牌與消費者關系的建立與維系。
如何塑造出擁有個性鮮明的品牌,從而產生品牌價值,這方面品牌經營者有什么樣的價值觀導向,就能讓品牌散發出什么樣的個性氣息,品牌經營者具有什么樣的經營思維就能讓品牌展現出什么樣的張力。
在對品牌的認識上,普遍存在著一種誤區,即把品牌看成是企業自己的東西,一種商標權,一種與競爭者相區別的標識。說到品牌管理往往高高在上,單方面地創立名牌,而忽略消費者在其中的地位與作用。在評估品牌價值時,亦往往僅偏重財務角度或政府管理部門的角度,而忘記了消費者的意義。
現代品牌理論則特別重視和強調,品牌是一個以消費者為中心的概念,沒有消費者,就沒有品牌。品牌的價值體現在品牌與消費者的關系維系之中。品牌之所以能夠存在,是因為它可以為消費者創造價值,帶來利益。如果沒有品牌,一個人即便購買一瓶飲料也相當麻煩:閱讀所有的標簽說明?花多少時間選擇?買了以后會后悔嗎?有了品牌,這個選擇就變得十分簡單:我一杯“七喜”,或給我來一罐可口可樂。因為品牌幫助顧客處理產品信息,降低購物風險,使購買決策更容易,也更滿意。在消費者心目中,品牌不僅代表著產品的品質,還可以是一種象征,一種偶像,一種社會地位,或一位關懷自己的朋友,因而品牌成為人們直接的消費對象。企業創建名牌,必須重視消費者,強化二者之間的關系。
成功的品牌總是牢牢地把握住消費者,引導他們由對品牌完全缺乏認知到開始購買,再促使他們攀上忠誠的階梯,并對品牌完全支持。品牌的忠誠顧客不僅可以節省企業的營銷成本,持續購買,還可以為企業塑造良好口碑,介紹更多顧客。建立與強化品牌與消費者關系,培養忠誠顧客,已成為提高品牌價值的關鍵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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