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應激性精神病是一種急性應激障礙的亞型,它是一種由強烈并持續一定時間的心理創傷性事件直接引起的精神病性障礙。以妄想、嚴重情感障礙為主,癥狀內容與應激源密切相關,較易被人理解。急性或亞急性起病,經適當治療,預后良好,恢復后精神正常,一般無人格缺陷。可發生在各年齡期,多見于青壯年,男女發病率無明顯差異。
2015年6月20日13時53分許,在南京市秦淮區發生一起寶馬轎車與多車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傷,多車受損。犯罪嫌疑人王季進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秦淮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根據犯罪嫌疑人王季進肇事前后異常表現,同時根據秦淮區人民檢察院的要求,以及王季進妻子委托辯護律師的申請,警方于7月初委托南京腦科醫院司法鑒定所對王季進“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作案時是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進行司法鑒定,8月31日南京腦科醫院司法鑒定所出具了司法鑒定意見書,鑒定意見為:“王季進作案時患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警方根據法律程序已將司法鑒定意見告知事故當事方,如事故當事方對鑒定意見有異議,可以提出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的申請。
家屬表示,將會商量后再做進一步決定。據悉,目前兩名受害者家屬已經就此次事故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到目前為止,兩受害者家屬已收到肇事方家屬分別支付的5萬元喪葬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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