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A勞動監察移動執法裝備箱也稱為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設備箱或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執法裝備或勞動監察綜合執法工具箱是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基礎上建立而來,本著加快推進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裝備標準化建設,進一步規范勞動監察執法行為,提升勞動監察執法形象,便于社會公眾監督,勞動監察部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結合勞動監察執法特點并借鑒一些地方和其他部門經驗,確定了勞動監察執法統一裝備。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監察時,可首先采取記錄、錄音、錄像、照相或者復制等方式收集有關情況和資料;根據相應的處罰仲裁結果出具現場制作執法文書并現場打印交予勞動者及用人單位簽字確認,大大縮短監察時間,提高監察效率。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勞動用工中的違法現象也越來越復雜多樣,現有的照相機取證手段已不能滿足監察工作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導致取證難,影響到監察隊員對違法行為的查處,不僅放任了違法行為人,也損害了勞動保障監察的執法力度和嚴肅性。勞動監察移動執法裝備箱整合現有執法資源,規范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設置,充實力量,加強勞動保障監察、調解仲裁執法隊伍建設,配齊配強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的勞動保障監察人員,切實解決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不健全、執法力量不足的問題。
GPA勞動監察移動執法裝備箱 型號為:GPA-HR07:整體選用航天級全金屬材料鋁鎂合金,采用一次性1000T成型鋁壓鑄、凸筋技術,達到完美的造型工藝設計,具有質量輕、抗腐蝕、抗氧化、防雨、防震、耐火等特點。能有效結合便攜式執法文書打印、移動執法平臺、執法照相、隨錄、錄音、掃描及現場執法設備等。各設備在箱內能安裝好,打開箱蓋無需連接即可使用,箱體制作材料為鋁鎂合金工藝,執法箱成品打開后無刺鼻氣味,采用表面磨砂處理技術、金屬字鏡面效果工藝。完善的整體安全性、高性能、高集成、攜帶方便,配有雙支靜音輪可手提可拖拉。符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決定關于加強勞動保障領域基層執法力量的主要精神》
勞動保障監察移動執法裝備箱的建設使現場取證執法流程更加便捷,對執法服務對象形成有效震懾,增強執法透明度,促進公平、公正、文明執法。同時,對推進勞動保障監察隊伍規范化建設,規范執法行為,維護勞動保障監察員正當權益將起到積極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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