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哥產地證 簡介:《中國--哥斯達黎加自由貿易協定原產地證明書》簡稱《FORM L證書》或《中哥產地證》。證書英文全稱:《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FOR CHINA-COSTA RICA FREE TRADE AGREEMENT》,該證書的簽發,限于已公布的《中國--哥斯達黎加自由貿易協定》項下哥斯達黎加給予關稅優惠的產品。這些產品必須符合《中國--哥斯達黎加自由貿易協定原產地規則》,含非原產材料且列入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清單的,必須符合相應的特定原產地標準。中國與哥斯達黎加于2007年6月1日建交。之后兩國交往頻繁。中國是哥斯達黎加第二大貿易伙伴。2010年4月,兩國簽署《中國--哥斯達黎加自由貿易協定》,2011年8月,該協定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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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斯達黎加的主要出口產品有:電子芯片、集成電路、紡織品、香蕉、菠蘿、咖啡、醫療器械、加工食品、機械和電子配件等,主要出口對象國為美國、中國、歐盟和中美洲鄰國;
哥斯達黎加的主要進口產品有:原材料、消費品、燃料、潤滑油和資本貨物,主要進口來源國為美國、歐盟、委內瑞拉和墨西哥。
中哥產地證的申辦時間:應在貨物出口前或出口時申請辦理,可在貨物出口之日起十二個月內辦理后發證書。后發證書第十四欄標記“ISSUED RETROACTIVELY”字樣。
中哥產地證的有效期:自證書簽發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中哥產地證的直運規則:產品必須符合《中國—哥斯達黎加自由貿易協定直接運輸規則》。如果貨物經香港、澳門轉口至各協約國的貨物,須在獲得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產地證明書后,向香港、澳門中國檢驗有限公司申請辦理“未再加工證明”。我公司可代理申請,欲進入產品詳情頁面,請點擊鏈接:中檢公司“未再加工申明”代理申請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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