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優惠原產地證明(簡稱:東盟產地證,FORM E):中國和東盟六個老成員國(即文萊、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和泰國)至2010年1月1日將關稅*終削減為零。老撾、緬甸至2013年40%稅目的關稅降到零。越南2010年50%稅目的關稅降到0-5%。2015年其它四國(老撾、緬甸、柬埔寨、越南)將關稅降為零。可以簽發《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優惠原產地證書的國家有:文萊、柬埔寨、印尼、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等10個國家。貨物裝運前及裝運后3天內申辦的證書屬正常證書;貨物裝運3天后申辦的證書為后發證書。每批貨物的船上交貨價格不超過200美元,則無需辦理產地證。出口人向進口國海關簡要聲明即可。離岸價不超過200美元的郵遞品也應照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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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盟產地證的有效期:自證書簽發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東盟產地證的直運規則:產品必須符合中國—東盟自貿區原產地直運規則。如果貨物經香港、澳門轉口至東盟各國的貨物,須在獲得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產地證明書后,向香港、澳門中國檢驗有限公司申請辦理“未再加工證明”。我公司可代理申請,欲進入產品詳情頁面,請點擊鏈接:中檢公司“未再加工申明”代理申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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