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產品及設備出品到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認證要求,已由原來分散的SAA認證(安規)、C-Tick認證(EMC&RF)、A-Tick認證(EMC&RF),從2016年3月1日將統為RCM認證,MEPS認證還是需要獨立注冊申請。 RCM(Regulatory Compliance Mark)是由澳大利亞與新西蘭官方機構共同認可的標志。
RCM= Safety + EMC + Importer Declaration
1. Safety(產品安全認證):
包括兩部分,電氣產品分為管制類電氣(Prescribed Product)和非管制類產品(Non-prescribedproduct)。
2 、EMC(電磁兼容性)
澳洲的電磁兼容性符合計劃是依據1992無線電通訊法(Radio Communications ACT 1992) 所制訂,所涵蓋的產品范圍很廣,包括電動機驅動及發熱的電器產品、電動工具及類似產品、電燈及類似設備、電視接收器及音響設備、信息科技產品、工業科學及醫療用儀器設備、點燃引擎和弧焊設備等。該計劃根據產品產生電磁干擾的危險程度,將產品劃分為三類,第二及第三類產品必須附有C-Tick標記。但無論產品屬于哪一類別,均必須符合相關的EMC標準。
RCM(SAA)的發證單位 CB 會員實驗室測試, 將測試報告提交各州的認證受理機構申請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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