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行發明專利申請時,申請人往往不清楚是否應該提前公開發明專利。如果希望弄清在發明專利申請的過程中是否應該提前公開發明專利,需要對專利以及整個的專利申請過程有一個清晰的了解。
根據我國專利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后,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即行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根據我國專利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3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可以看出,一件發明專利從提交申請到授權,中間需要經歷初步審查、公開和實質審查3個階段。所謂提前公開,是指發明專利自申請日起,有優先權的自優先權日起,申請人可要求提前公開其專利申請,并應提交提前公開聲明。對于要求提前公開的發明專利申請,該申請經初步審查合格后,即可進入公開程序,一般自申請日起6~10個月即可公布。
希望以上講解能為你解決如果申請發明專利問題,中智知識產權事務所有著十年的代理機構經驗,如有專利申請不明白的地方,或者需專利申請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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