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人們經常說起會展旅游,但什么是會展旅游卻沒有一個明確的概念。明陽天下會議服務公司從會議、展覽和旅游三者的關系入手,分析一下這三種認識誤區:
所謂會議,是指人們懷著各自相同或不同的目的,圍繞一個共同的主題,進行信息交流或聚會、商討的活動。一次會議的利益主體主要有主辦者、承辦者和與會者,其主要內容是與會者之間進行思想或信息的交流。
展覽會是一種具有一定規模,定期在固定場所舉辦的,來自不同地區的有組織的商人聚會。根據展覽內容的不同,國際博覽會聯盟將展覽會分為三類,即綜合性展覽會、專業展覽會和消費展覽會。一次展覽會的利益主體主要包括主辦者、承辦者、參展商和專業觀眾,其主要內容是實物展示,以及參展商和專業觀眾之間的信息交流和商貿洽談。
所謂旅游,是指人們出于和平目的的旅行和逗留所引起的一切現象和關系的總和。這些人不會在旅游目的地定居和就業。一次旅游活動的順利完成主要依賴三個要素,即旅游者、旅游目的地和旅游業,其根本特點是旅游者的異地流動性,這一點與會議、展覽會極為相似。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可以得出三個結論:其一,盡管目前國內普遍采用“會展業”的提法,但會議與展覽會在主體內容和運作方式上存在本質的區別;其二,會議、展覽會與旅游活動是緊密聯系、相互滲透的,但絕不是簡單的等同或包容的關系;其三,會展活動和旅游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征,即服務對象的異地流動性,這為兩者在具體運作上的合作提供了基礎條件。因此,會展業和旅游業之間可以談對接或互動,但絕不能劃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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