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料進口及飼料添加劑進口登記證書農業部受理流程:
初審:由行政審批綜合辦公室負責。
正式審查:農業部全國飼料辦公室對全套資料進行審查。
專家評審:對于不準許直接登記的產品,需要通過全國飼料評審委員會進行專家評審通過后方可登記
代理進口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登記證書
聯系人:王琪 電話:15210205164 QQ:2851637224微信:RINGONE_Kiki
進口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產品登記要求:
由境外企業生產的、首次向中國境內出口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應當向農業部申請進口登記證,取得飼料和飼料添加劑進口登記證。
我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生產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產品參照本要求登記。
注意:對每個公司的單個產品進行登記,即一個工廠、一個產品,一個進口登記證。
生產地未批準生產、使用或者禁止生產、使用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不予登記。
要求進口登記產品同時符合生產地和中國的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要求。
禁止進口來源于疫病國家(或地區)的動物源性飼料產品。
注:動物疫情動態可關注農業部官網定期公布的《獸醫公報》月刊
進口登記產品分為兩類:
一類為我國尚未批準使用、但出口國已批準生產和使用的產品。(需專家評審產品)
另一類為我國和出口國均已批準使用的產品。(可直接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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