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餐飲服務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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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填寫《餐飲服務許可申請書》1份
2 、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擬辦企業核準證明(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1份(交驗原件)①如已從事其他經營的可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交驗原件);②已成立的機關、學校、幼兒園、企業事業單位供內部職工、學生等就餐的單位提供相應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辦學證明復印件1份(交驗原件);③未成立的學校、幼兒園,如屬于民辦非企業的須提供民政局出具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如屬于公辦的須提交教育局出具的《公辦單位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1份(交驗原件);④ 屬于工地食堂的除提供本次工程公司的營業執照之外,還需提供工程項目名稱證明文件復印件1份(交驗原件)
3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的身份證復印件1份
4 、 餐飲服務場所合法使用的有關證明:房屋所有權證(非住宅用途的)、經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的復印件1份(交驗原件)非住宅用途的而又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供三證:有效期內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準書》、《國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1份;
5 、 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和設備布局、加工流程、衛生設施等示意圖及說明;(包括:餐飲單位總平面圖、四置圖、餐飲廚房布局圖)1份
6 、 如申請涼茶店還應提供以下兩點材料:①涼茶配方原件和復印件;②如屬配送的應提交供應商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檢測報告、授權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7 、 凡申請企業申報資料時申請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本人,應當提交《申請行政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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