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 空間組織、調整和再創造。在建筑設計的基礎上進一步強調空間特性,調整空間的比例關系、虛實關系、對比與諧調關系、銜接與過渡關系。
確定室內主色調和色彩配置。
考慮室內采光、照 明和音質效果。
選用各界面 的裝飾材 料,確定構造做法。
協調室內物理環境,控制室內溫度、濕度和安靜程度。
家具和陳 設的布置。
選用或設計室內綠化布置。
室內裝 飾設計與 建筑設計的關系。
建筑設計與室 內 裝飾設計的關系非常密切,而且主次分明。前者是室內裝飾設計的基礎,后者是建筑設計的繼續、深化與完善。
建筑物好比一 個人, 主體結構好比人的骨架,圍護結構好比人肌肉,而室內裝飾設計所展示的內容好比是人的衣帽、服飾。
室內裝飾設計 與建筑設計兩者既有共同之處,又有不同之點。共同之處是,都要滿足使用功能和精神要求,不同程度地受到技術、材 料和 經濟條件的制約,都要符合構圖規律和美學法則,并考慮空間的比例、尺度、節奏、韻律、諧調、對比 等因素。不同之點是建筑設計創造總體、綜合的時空關系,處理建筑內部和外部的形象、使用功能、建筑構造等問題,而室內裝 飾設計則更重視生理和心理效果,強調材料的質感和紋理、色彩配置、燈光的應用以及細部的處理。室內裝飾設計與人們的活動更為密切,人們在室內環境中往往能夠感知室內裝飾設計所反映的內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