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證書是《全國物業管理從業人員崗位證書》系列證書中崗位職務為:經理的簡稱。 《全國物業管理從業人員崗位證書》是從事物業工作,是物業從業人員的必備證書,該證書由建設部人事教育司頒發,全國通用,持證上崗。 物業公司申請資質、年檢驗證,均需要此證書。物業管理企業經理崗位證書丟了是不可以補辦的,只有重新辦理。辦理“物業管理企業經理崗位證書”的意義: ● 專業對口,級別高:房地產和物業管理行業的行政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物業管理企業經理崗位證書”是由建設部統一印制、頒發的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的物業管理行業*高級別的上崗資格證書。 ● 是物管企業登記注冊和評定資質的通行證:根據“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試行辦法”(建住房[1999]261號文件)規定:物業管理企業在登記注冊、申請資質和資質升級時,企業經理須持有建設部頒發的物業管理企業經理崗位證書。 ● 代表物管企業層次和形象:物業管理企業持有企業經理崗位證書的人數比例越高,代表企業中高水平管理人員越多,有利于樹立企業優良形象。 ● 有利于物管企業評優:參加物業管理企業評優和評比示范小區/大廈的企業經理必須持有企業經理證。 ● 個人發展空間大,節省費用:個人職務晉升時不會因原崗位證書級別低而受影響,避免由 于多次辦理而造成的額外支出。聯系電話:135-8211-1056 QQ:191217-828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