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師
育嬰師職業定義:
育嬰師(Raise the baby member)主要從事0-3歲嬰兒照料、護理和教育工作。
考試級別:
1、職業等級:本職業共設三個等級,分別為:育嬰員(國家職業資格五級)育嬰師(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育嬰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
3、職業環境:室內、外,常溫。
4、職業能力特征:有愛心、耐心和責任感;口齒清楚、會講普通話;表達能力和溝通能力強;動作協調、靈活;有一定的學習能力。
5、基本文化程度:初中畢業。
培訓要求:
⑴ 培訓期限:全日制職業學校教育,根據其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確定。晉級培訓期限:育嬰員不少于100標準學時;育嬰師不少于120標準學時;高級育嬰師不少于160標準學時。
⑵培訓教師:培訓育嬰員、育嬰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育嬰師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高級育嬰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2年以上或相關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2、報考資料:身份證(正反面)、*高學歷證復印件各2張;
申報條件:
育嬰員(初級)
①經本職業育嬰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②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
育嬰師(中級)
①取得本職業育嬰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育嬰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②取得本職業育嬰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③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④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級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高級育嬰師(高級)
①取得本職業育嬰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育嬰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②取得本職業育嬰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③取得高級技工學校或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④取得本職業育嬰師職業資格證書的大專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