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申請人直接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等商標事務,需要攜帶公章、介紹信、身份證、營業執照副本等許多手續,還要自己填定申請表格、打字、交費等,除交納查詢費、申請費等規費外,還要付出交通、住宿、差旅補助等大量費用, 既麻煩且費用大。
更關鍵的是因為不懂得商標專業知識,填寫的申請經常被退回或不予受理,從而延誤了時間。而委托就近商標代理組織代理,可得到耐心細致的咨詢服務,只交付代理費、查詢費等即可,省時又省力。
就國際注冊來說,一國的商標保護只能在該國內有效,由此而引致許多跨國商標注冊申請。其中有諸多的不便,如語言就是跨國商標申請的一種障礙,一項商標要同時向幾個國家申請注冊,難度就更大。大多數商標注冊申請人對于外國商標管理規定及使用情況不可能了解得十分詳細,在商標注冊申請及注冊后商標權的保護方面,都會遇到困難。
而商標代理人能夠幫助商標申請人熟悉各國商標法律制度,可以為其辦理各種手續,對商標權人向外國申請商標注冊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都能夠帶來許多方便。代理人可以全權代表申請人同商標管理機關打交道,辦理申請及各項有關事宜,包括填寫商標申請書,準備申請所需各種文件,并將文件譯為該國文字等等。
商標主管機關在審查申請時提出疑問或異議,商標代理人可以對此發表意見。由于各國代理人對本國商標業務有豐富的法律知識與實踐經驗,因此他們能夠代表被代理人在該國的利益。例如美國國際商業機器公司在中國對其計算機的IBM商標進行了注冊,取得了專用權。1988年5月,深圳有幾家企業從香港商人手中購進數百臺(套)假冒的.IBM商業計算機和成套散件,進行組裝銷售。IBM公司得悉這個情況后,立即委托其商標代理人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向中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投訴。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經調查取證,對侵權人依法進行了處理,保護了美方商標專用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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