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電火災報警系統的設計需要注意的問題
【關鍵詞】漏電火災報警 電氣火災監控 剩余電流
設計中應注意的問題
1、設計時首先應對被控配電系統的相關參數有一個比較清晰的了解,研究有關被控配電線路的相關圖紙,并將建筑電氣的分布情況調查清楚,確定配電設備(配電箱、盤、柜)的位置,把每一個探測控制器分配到相應的配電設備上,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控制探測器數量配置。
2、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報警信號應設在消防控制室或有人值班的場所。
3、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可自成系統,當并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時,應采用獨立顯示器。
4、重要線路,包括消防、安防、應急電源、通道照明線路及不容許停電的重要場所,根據G B 139554.6規定,應安裝純報警式剩余電流探測報警器,報警但不切斷電源(不控制脫扣),既保證了用電安全又保證了供電的不間斷性。
漏電火災報警系統的設計
1.設計依據
目前可以參考以下標準執行:
(1)《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 B50045-2005
(2)《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報批稿2010)
(3)《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的安裝和運行》G B13955-2005
(4)《電氣火災監控系統》G B14287-2005
(5)《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設計方法》(暫行)
2、設置范圍
目前,漏電火災報警系統的設置范圍主要依據《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 B50045-2005局部修訂條文:9.5.1高層建筑內火災危險性大、人員密集等場所宜設置漏電火災報警系統。此外,將在2006年12月1日頒布實施的《建筑設計防火規范》11.2.7條也要求下列建筑宜設漏電火災報警系統:
①按一級負荷供電且建筑高度大于50.0m 的乙、丙類廠房和丙類倉庫;
②按二級負荷供電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廠房(倉庫);
③按二級負荷供電的劇院、電影院、商店、展覽館、廣播電視樓、電信樓、財貿金融樓和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④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重點磚木或木結構的古建筑;
⑤按一、二級負荷供電的消防用電設備。
漏電火災報警系統應該是一個聯網的整體裝置,是一個完整系統,是對應GB 14287-2005標準的要求,而不是以往分散設置的單個漏電流報警器或傳統漏電開關可以勝任的,許多電氣設計人員往往有此錯誤認識。
3、系統的分級與探測器的合理布置
根據國標《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的安裝和運行》G B13955-2005要求剩余電流保護裝置應采用分級保護,并指出一般可分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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