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2日,歐盟對原產于中國的檸檬酸作出反傾銷日落復審和期中復審終裁:取消對自中國進口的涉案產品的反傾銷措施很可能使損害繼續發生,因此決定繼續對中國檸檬酸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反傾銷關稅高達42.7%。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29181400、ex29181500。
2008年5月6日,美國商務部對進口自中國的檸檬酸及檸檬酸鹽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29181400.00、29181510.00和29181550.00。2009年4月13日,美國商務部對該案作出反傾銷終裁,反傾銷稅高達156.87%
哥倫比亞貿工部外貿司于3月20日公布第047號決議,對原產于中國的檸檬酸和檸檬酸鈉反傾銷作出終裁。具體如下:對稅號為2918.15.30.00的產品,設定*低基價為1.80美元/千克。如進口FOB報關價低于前者,反傾銷稅為兩者差額。該反傾銷措施自第047號決議公布之日起2年內有效。
對稅號為2918.14.00.00的產品,不征收反傾銷稅。
針對檸檬酸貿易壁壘,可以通過馬來西亞/泰國/孟加拉等第三方國家轉口,成功規避反傾銷高關稅。
目前,此產品有客戶通過馬來西亞/泰國/孟加拉操作,順利清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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