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要求
(一)必備條件
1、具有解決本專業較復雜技術問題和獨立完成本專業技術工作任務的經歷與能力;
2、參加完成過本專業1項專項技術工作;
3、搜集、整理和分析過本專業國內外技術資料,并應用于實際工作;
4、具有指導助理工程師工作和學習的能力。
(二)在擔任助理工程師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的專業技術人員
1、參加完成過1項以上全國性布局規劃、區域性規劃、水系航運規劃、大宗貨物的系統規劃項目或2項以上綜合性港口或內河航運規劃項目,獨立或負責完成本崗位的規劃工作;
2、參加完成過3項以上大、中型或五項以上小型港口、航道工程項目的測量或勘探,獨立或負責完成本崗位的技術成果報告;
3、參加完成過2項以上大、中型或4項以上小型港口航道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獨立或負責完成本崗位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4、參加完成過1項以上大、中型或3項以上小型港口、航道工程項目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現場施工配合,完成本崗位設計工作;
5、參加完成過1項以上大、中型或2項以上小型港口、航道工程的施工或監理;
6、參加完成過1項以上大、中型或2項以上小型港口、航道的科研、技術、計算機應用軟件開發項目,或10項以上科研測試項目;
7、參加完成過1項以上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或推廣項目,并承擔有關本專業的技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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