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冊 注冊投資基金公司---萬悅l58-O135-204---基金管理公司注冊代理
代理注冊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投資基金公司注冊---萬悅l58-O135-204---代理注冊北京基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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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型企業設立條件:
1、 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2、 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字樣。“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分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
3、 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于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于1億元;5年內注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4、 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于1000萬元(有限合伙企業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5、 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6、 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
北京基金公司注冊 基金公司注冊條件--萬悅 l58-O135-2049--代理注冊基金管理公司備案注冊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冊條件 審批注冊基金管理公司--萬悅 l58-O135-2049--私募證券基金注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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