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意思是以前繳納營業稅的應稅項目改成繳納增值稅,增值稅就是對于產品或者服務的增值部分納稅,減少了重復納稅的環節。簡單說一個產品100元生產者銷售時已經繳納了相應的稅金,購買者再次銷售時賣出150元,那么他買來的時候100元相應的稅金可以抵減,購買者只需要對增值的50元計算繳納相應的稅金,同樣營改增就是對以前交營業稅的項目比如提供的服務也采取增值部分納稅的原則計稅。?
2012年1月1日上海作為首個試點地區啟動“營改增”改革,2012年7月25日國務院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擴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將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由上海市分批擴大至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廣東和廈門、深圳10個省(直轄市、計劃單列市)。2013年繼續擴大試點地區,并選擇部分行業在全國范圍試點。
一、企業是否納入營改增是由稅局認定?還是由企業申請,稅局認定?
目前,國稅部門已接受地稅部門提供的*一批“營改增”企業電子數據清單,初步篩選出試點納稅人54606戶,并通過清單內的企業名單和聯系方式告知企業前往國稅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和稅種核定。由于此次“營改增”涉及的企業較多,難免會有疏漏的情況存在,根據《關于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1]111號)的規定,對于屬于“營改增”應稅服務范圍的企業,企業可自行前往國稅機關辦理相關稅務登記。
[上海崇明開發區辦事處]
地址:上海市徐家匯漕溪北路28號2樓G座(近東方商廈,地鐵1號線、9號線徐家匯站11號出口)
24小時咨詢熱線:021-64869896
135016033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