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專利法》規定:以下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1.科學發現;
2.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3.疾病診斷和治療方法;
4.動物和植物新品種;
5.用原子核變換得的物質。
發明專利文件,應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附圖、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1)請求書是申請人請求專利行政部門授予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書面文件。
(2)說明書及附圖。說明書是詳細記載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技術內容的文件。如有附圖,應當有附圖說明。附圖是用來補充說明書中的文字部分,便公眾能夠直觀地理解發明或實用新型的每一個技術特征和整體技術方案。
(3)權利要求書是申請人要求的并經專利行政部門確認的發明創造的保護范圍的書面文件。
(4)說明書摘要是對說明書公開內容的概括,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和所屬技術領域,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主要技術特征和用途。
發明專利申請流程
發明專利申請提交—受理—初步審查—實質審查-審查意見-授權—公告
1. 發明專利申請階段
發明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發明專利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有附圖的,應當提交說明書附圖)、權利要求書、摘要(必要時應當有摘要附圖)。
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應提交委托書。
申請費用減緩的,應提交費用減緩請求書及相應的證明文件。
2. 發明專利審查階段
(1)初步審查:
專利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后,需經初步審查。在初步審查合格之后,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即行公布。專利局也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初步審查主要核查①申請文件是否齊備;②形式上是否符合標準;③費用是否繳納。在初步審查中,專利局會針對以上事項發出補正通知書,由申請人進行補正。
(2)實質審查:
發明申請公開之后,專利局在收到申請人的實質審查請求的情況下,啟動實質審查。審查員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在通知書對發明申請的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等做出評價,并且指出申請文件中的實質缺陷。申請人答復審查意見,必要時修改申請文件。
如果申請人的答復克服了審查意見,審查員會發出授予專利權通知書。
如果申請人的答復沒有克服審查意見,審查員會再次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或者發出駁回通知書。
(3)授權
申請人在接到授予專利權通知書之后,需要辦理登記手續。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專利登記費、授權當年的年費、公告印刷費,同時還應當繳納專利證書印花稅。申請人在辦理登記手續之后即可獲得專利證書。
3、發明授權及保護時間
從申請之日到授權,一般需要2年左右,授權后保護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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