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市注冊制改革破題配套制度亟待出爐
近日,國務院決定再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其中包括原屬于證監會審批范疇的期貨品種上市、修改或者終止合約,以及期貨交易場所合并、分立或者解散等審批項目。消息一出,尤其是期貨新品種上市取消證監會審批,引來業界廣泛關注,。
期貨新品種上市不用審批?據了解,目前監管部門還未有明確說法出臺,暫時還是按老規則辦事。不過,對于期市注冊制改革方向,業內都非常期待。而國務院的*新決定,是從頂層設計上為期市注冊制改革破了題,但配套制度還有待明確。
注冊制是大勢所趨,一方面順應決策層簡政放權的改革大決策,同時也是國內期貨市場向更高層次發展的必然選擇。
目前成熟市場的品種上市,多以注冊制為主,我國在期貨市場建立初期一度放權給交易所。但由于當時制度不完善,出現了多起風險事件,后來則實行審批制。在實踐中,期貨品種上市并不完全由證監會決定,實際上演變成聯合審批制或者國務院審批制。一個新品種上市要經過國務院和證監會兩次審批,上市機制本身也不明確、不透明,上市品種也缺乏必要的競爭。這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國內期貨市場的發展效率。
期市注冊制會帶來哪些變化?海外市場的發展歷程或許能提供一些借鑒。
“海外新品種上市基本都實行報備而非審批制,比如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要上市新品種只要向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報備,除非有大問題,一般都會允許交易所自行安排。這種制度本身也增加了市場公平性,交易所之間也有更多良性競爭。”一位海外交易所人士表示。
當然,海外報備制度也并非沒有監管,以美國為例,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也會設定一些底線和政策。因此,國內期貨品種上市制度的進一步開放還需要更多配套政策的落實,并非一蹴而就。
市場化是大方向,可以預想,未來國內期貨交易所將有更多自主權,思維也會發生轉換,屆時將會出現更多個性化的創新,而客戶作為交易主體的話語權也會提升,期貨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也會提升到更高的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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