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生多起交警執勤時受傷的案件,3月20日,西昌市發生一起協警被貨車拖行致傷的事件。正在執勤的協警楊學被貨車拖行了200多米后摔倒在地,右小腿前部嚴重受傷。目前肇事司機已被警方抓獲,正在接受進一步調查。
3月20日早上8點左右,一輛貨車違反當地交規,在禁行時間駛入西昌城區航天大道,正在執勤的協警楊學將其攔下,但貨車司機拒絕出示證件,并加大油門駛離現場,楊學被貨車拖行了200多米后摔倒在地,右小腿前部嚴重受傷。醫生表示,楊學右小腿前部約30厘米長的部位,皮膚被全部撕裂,露出了骨頭,還伴有骨折。目前,將觀察手術后的情況,再決定下一步治療方案。
附近的監控攝像頭距事發現場有點遠,但在監控視頻中仍可以看到,早上7點59分,楊學指揮一輛紅色大貨車靠邊,在貨車右轉彎后,楊學一直在揮手示意駕駛員,隨后,貨車速度加快,楊學一直被拖著跟著車跑,他不停拍打車門,但貨車并沒有停下。他的右手卡在了扶手上,見車速越來越快,他也不敢強行掙脫,一直在喊駕駛員停車,但對方不予理會,繼續加快車速。在被拖行了200多米后,楊學被甩到了公路上,貨車迅速離開。
據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介紹,大貨車駕駛員為黃某,事發后,他繼續駕車前往缸窯,將車上的挖掘機卸下。但不到1小時后,他就被警方抓獲,目前正接受進一步調查。
面對近日多起交警執勤受傷事件,交警部門表示,肇事司機想要逃避處罰采取過激行為是原因之一。為減少此類事件發生,公安部交管局在去年下發了《交通警察執勤執法安全防護規定(試行)》。根據規定,交警在執勤時,應當統一穿著反光背心、反光腰帶等,并攜帶相關警用裝備,在遇有駕駛員拒絕停車或者強行沖卡,應當通知前方執勤站組織攔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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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自中顧法律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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