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全球性電池召回事件引發了國際市場對電池產品安全性的擔憂;同時,各國的市場監管機構也加大了對電池產品的監管力度,使國內電池生產商面臨提升產品品質的挑戰。通測檢測提供全面電池測試服務以確保電池的品質能滿足國際標準要求。
國內及國外航空運輸:UN 38.3 聯合國《關于危險品貨物運輸的建議書》 
國際及歐盟標準:IEC/ EN 62133(便攜式密封二次電芯與電池) 
 IEEE 1625(可攜式電腦可充電電池) 
 IEEE 1725(手機的可充電電池) 
IEC/ EN 60086-1, 60086-2, 60086-3(一次性電池) 
IEC/ EN 60896-21&-22(固定式閥控鉛酸蓄電池) 
· IEC/ EN 61056-1&-2(便攜式閥控鉛酸蓄電池) 
· IEC/ EN 61951-1(鎳-鎘電池) 
· IEC/ EN 61951-2(鎳-氫電池) 
· IEC/ EN 61959 
· IEC/ EN 61851-1&-21&-22 
· IEC/ EN 62196 
· IEC/ EN 60950 (IT類產品檢測) 
· IEC/ EN 61960(便攜式充電電芯與鋰電池) 
· IEC/ EN 62282(燃料電池
確保航空運輸安全,并滿足客戶對含鋰電池貨物的運輸需求,根據國際航協《危險物品規則》的相關規定,制定出可充電型鋰電池操作規范,即UN38.3(UNDOT)的測試。 根據民航規章要求,航空公司和機場貨物收運部門應對鋰電池進行運輸文件審查,最重要的是每種型號的鋰電池UN38.3安全檢測報告。該報告可由民航指定的第三方檢測機構,也可由具備檢測能力的電池生產廠家提供。如不能提供此項檢測報告,民航將禁止鋰電池進行航空運輸.
UN38.3是指在聯合國針對危險品運輸專門制定的《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的第3部分38. 3款,即要求鋰電池運輸前,必須要通過高度模擬、高低溫循環、振動試驗、沖擊試驗、 55℃外短路、撞擊試驗、過充電試驗、強制放電試驗,才能保證鋰電池運輸安全。如果鋰電池與設備沒有安裝在一起,并且每個包裝件內裝有超過24個電池芯或12個電池,則還須通過1.2米自由跌落試驗。
鋰電池UN38.3測試和包裝件1.2m跌落測試:
UN38.3系指由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專家委員會編寫的《試驗和標準手冊》(Manual of Tests and Criteria)中關于鋰電池檢測的第38.3節,成品鋰電池或含鋰電池的設備運輸都必須先完成38.3節中規定的各項測試(除非有始發國主管當局的批準文件才可豁免),鋰電池單獨航空運輸或和設備包裝在一起空運,還需經過包裝件1.2m跌落測試方可按“非限制性物品”運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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