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二手車市場上有不少車況好、車齡低的二手車,吸引不少消費者購買。
買輛二手車代步,原本是經濟又實惠的買賣。可偏偏有個別二手車商做起了無良的買賣,將部分事故車、泡水車以次充好,賣給消費者,由于事后維權困難,不少消費者吃了大虧。
在“3·15汽車維權聯盟”,就有多位車主來電投訴稱,買到了疑似事故車或者泡水車,要求退車時遭到車商的百般刁難,維權無門。
業內人士提醒,消費者在購買二手車時,一定要對車子做好全方位的仔細檢查,并將“如果是‘事故車’或‘泡水車’就退車”這一條款寫進合同里。
剛買不久的二手車 有可能是輛“泡水車”
3月3日,高先生在杭州汽車城以14.6萬元的價格買了一輛二手廣本雅閣。幾天后,高先生開車去4S店做保養,沒承想車內空調濾芯有樹葉和泥沙,座椅電機下面也是銹跡斑斑,4S店人員懷疑這輛車是“泡水車”。
之后,高先生又去了元通、和誠兩個二手車市場做檢測。兩個市場的檢測人員都明確地告訴他,這輛車就是“泡水車”。當高先生聯系賣家,并表示他懷疑所買車輛為泡水車而要求退車時,賣家卻堅決不承認。
“我從事二手車買賣已經十多年,可以很明確地判斷這輛車不是泡水車。”賣車給高先生的二手車商卞女士說,如果是“泡水車”,要更換重要的零件,泡過水的配件也要全部烘干,而這輛車發動機沒拆過,傳感器也沒換過,車內螺絲也沒換過,怎么可能會是“泡水車”?
在卞女士看來,無論是4S店還是二手車市場對高先生這輛車的判斷都不夠客觀、中立。“車主如果要退車,必須找有資質的第三方鑒定機構出具報告,以證明這輛車為‘泡水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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