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時限
1. 反射型自鎮流 LED 燈:產品檢驗分為三個階段:
*一階段為 135 天;第二階段為 130 天;第三階段為 175 天
2. LED道路-隧道照明產品:產品檢驗分為三個階段:
*一階段為 140 天;第二階段為 135 天;第三階段為 180 天
3. LED筒燈::產品檢驗分為三個階段:
*一階段為 135 天;第二階段為 130 天;第三階段為 175 天
4. 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整流LED燈:產品檢驗分為兩個階段:
*一階段為 135 天;第二階段為 130 天
反射型自鎮流 LED 燈;LED道路-隧道照明產品;LED筒燈:
認證證書分為三個階段發放。
在完成第 1 階段的 3000h 的性能和能效檢驗項目并合格后,并且在工廠檢查并合格后,應先發放認證證書,證書有效期至第二階段 6000h。
當第 2 階段 6000h 試驗結束以后,產品滿足 CQC3129-2010 規定的要求,認證委托
人向 CQC 提交變更申請,頒發第二階段證書,證書有效期至第三階段 10000h。
當第 3 階段 10000h 試驗結束以后,產品滿足 CQC3129-2010 規定的要求,認證委托
人向 CQC 提交變更申請,頒發最終的認證證書,證書有效期自首次頒發日期順延 4 年。
2. 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整流LED燈
當第 1 階段 3000h 的性能和能效檢驗項目合格,并且工廠檢查通過后,發放認證證書;
第 2 階段 6000h光通維持率項目檢測如果不合格,根據檢測機構上報的檢測結果暫停證書,待整改合格后恢復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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