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白云區車身廣告
為整理車容、美化城市,在保障交通安全和符合城市市容管理的前提下,應充分利用企業機動車車身外側廣告媒介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服務,根據省公安廳《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省政府的有關規定,出臺了“機動車身外側噴涂廣告管理辦法“的通知,見粵公(交)字[1993]347號文,F委托廣州帝都廣告有限公司全面代理及承辦有關業務,并具體負責廣告發布制作及辦理有關手續,具體服務細則如下:
一、客戶需提供資料清單:
◆廣告版面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廣告版面四邊需留車身外側面積15—25%原車身顏色;
2.在車身外側下沿噴上交通安全宣傳標語;
3.在廣告幅面的右下沿噴寫廣告批準書編號;
4.車輛的前、后、門及背面按規定不得噴涂廣告。
◆ 車身噴涂廣告的收費標準:
1.廣告制作及發布將按不同的車型定價收費(其中內含有關主管部門管費、廣告代理費、制作費、進口材料的電腦噴畫等,封鐵板按實際面積另計)
2.廣告發布期以車管部門批準日期為準,期滿后,如需繼續發布廣告,則必須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3.機動車身側面沙板狀應保持平整達到四保標準。
◆ 需要提供的資料:
1.每輛車行駛證復印件 2份;加蓋紅章;
2.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加蓋紅章;
3.車身廣告設計稿1份;加蓋紅章;
4.如果車主與廣告主不符,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5.如果廣告畫面涉及商標,請提供商標注冊證明文件
注:具體詳細提供資料明細,還需提前發樣圖量身定做。
天河區車身廣告、海珠區車身廣告、黃埔區車身廣告、越秀區車身廣告、白云區車身廣告、荔灣區車身廣告、從化區車身廣告、花都區車身廣告、番禺區車身廣告、芳村車身廣告、增城區車身廣告、佛山車身廣告,珠海車身廣告,惠州車身廣告,中山車身廣告,肇慶車身廣告,江門車身廣告等珠三角區域車身廣告代發布制作審批等服務。 |